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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丨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1-22 15:35:56  点击率: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19】2号)规定: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等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宾馆、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未来的希望。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每一位普通市民的共同责任。我们倡议:
一、规范引导孩子燃放。教育孩子不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监护下安全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私下结伴燃放等违规燃放行为;
二、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带头严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规定,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参与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祭祀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共同传递文明爱心。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与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和限放”规定,积极提醒、劝阻、制止和举报在禁限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和幸福,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大手拉小手,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长沙。

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一日